为年满60周岁离岗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体现了党委、政府对乡村医生的关怀和历史贡献的认可,对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稳定和优化在岗乡村医生队伍都有重要意义。我市对落实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政策高度重视。市卫生计生、财政、人社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对该项工作进行部署。各区(市)均出台了落实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区(市)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的乡村医生身份审核和工作年限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落实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政策以区(市)为责任主体,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工作年限认证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筹措资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生活补助代为发放工作。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政策涉及建国以来所有乡村医生,人数众多,年限较长,因历史档案不全、有些离岗多年的乡村医生缺少有效凭证等原因,为身份审核和工作年限认证带来较大难度,需要经过多轮公示方能认可,审核认证工作历时较长。目前,各区(市)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在政法、公安、信访、纪检监察等部门协助下,已顺利完成老年乡村医生身份审核和工作年限认证,人员花名册已提交区(市)人社和财政部门,为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农卫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