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统一要求,6月7日至6月8日菏泽市卫生计生委代表省卫生计生委对我市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一法四规”(<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琦从我市自查情况、传染病防治采取的措施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三个方面进行了汇报,汇报座谈后,督导检查组还先后深入到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枣庄市中心血站、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及滕州市,检查市、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工作机制、措施建立与组织落实情况;监督机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职责、措施履行情况;“一法四规”专项督查工作进展情况。检查组对我市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与建议。